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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建设工作座谈会各省发言材料之七:财政支持农业生态建设情况汇报

甘肃省财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甘肃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为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一是着力特色优势产业绿色发展。五年来省级财政累计筹措50.76亿元,从标准化示范园(养殖场)建设、良种繁育体系等环节入手,支持设施蔬菜、经济林果、马铃薯、中药材、草食畜等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初步形成了与水土资源相匹配、与生态承载能力相适宜的产业布局,全省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重达到50%。特别是,大力发展经济林果和木本油料产业,省级财政累计安排林果产业发展资金2.8亿元,筹措林业贷款贴息资金2.96亿元,撬动银行发放林业贷款61.5亿元,支持苹果、核桃、花椒、油橄榄以及油用牡丹、文冠果等产业发展;全省经济林果总面积达到2180万亩,建成千亩林果基地1957个,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是着力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发展。坚持把农业节水作为农业发展中战略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省级财政五年累计筹措59.39亿元,支持全省发展高效节水面积灌溉面积568万亩,缓解了甘肃水资源稀缺、用水结构不优的问题,全省灌溉水利用效率从2013年的0.52提高到0.5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促进形成了农业节水与结构调整、水价改革、土地流转、水权分配、产权改革、协会发展、农田节水、节约水量“八个结合”的工作机制,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三是着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省级财政累计安排3.47亿元,支持提升农膜、尾菜、秸秆、畜禽粪污等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在农膜方面,出台了全国首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地方法规,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地膜;扶持建立起回收加工企业280多家,乡村回收网点2100多个,支持建设45个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8.6%。在尾菜方面,支持开展规模化、资源化处理利用,加大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处理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全省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34.5%,较“十二五”初期提高近14个百分点。 

  四是着力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推进农业补贴制度改革,三年来累计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75亿元,鼓励县区通过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保护提升耕地地力。争取将甘肃列入全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省份,落实国家补助1.16亿元,在严重干旱地区、土壤沙化地区的环县、会宁、古浪等10个县区实施耕地休耕试点22万亩,促进耕地休养生息。 

  二、深入推进重点生态工程 

  一是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累计争取国家建设任务496万亩,落实财政补助30.61亿元,资金和任务规模居全国第三位。在工作推进上,按照财政部部署,会同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扎实做好扩大工程实施范围有关工作,争取国家逐步将我省陡坡耕地基本农田、严重污染耕地等地类纳入工程实施范围。在监督检查上,2016年对麦积、岷县等4个县区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2017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武都、会宁等8个县区工程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督促市县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二是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突出保护生态和保障民生相结合,五年来省级财政累计筹措49.29亿元支持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全省7069万亩天然林资源纳入保护范围,在工程区创造就业岗位2.55万个。针对天保工程一期以来我省林区职工收入水平低、生活困难的实际,在统筹安排中央资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安排8168万元,增加对白龙江、小陇山等省属重点林区投入,促进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接近事业单位水平。 

  三、强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一是加大草原保护力度。深入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累计落实中央奖补资金56.35亿元,全省2.41亿亩草原纳入保护范围;将全省划定为青藏高原区、黄土高原区、西部荒漠区3个片区,实行差异化的补助标准,使政策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统筹安排中央绩效奖励资金11.66亿元,重点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人工饲草基地、饲草料加工利用等关键环节,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 

  二是加大森林保护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累计筹措27.29亿元,全省5188万亩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予以保护。落实中央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15.39万元,推动森林面积和森林质量同步提高。省级财政筹措3.7亿元,支持贫困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2.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森林管护,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的双赢。 

  三是加大防沙治沙和湿地保护力度。争取国家在我省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累计落实中央资金3.1亿元,支持民勤、敦煌等16个重点沙区县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探索和完善防沙治沙模式;经过努力,“十二五”期间全省荒漠化、沙化面积和程度实现“双减双降”。省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支持林业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湿地确权试点工作;落实中央湿地保护补助2.68亿元,在尕海则岔、敦煌西湖、黄河首曲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全省湿地有效保护率达到50%以上。 

  四、支持祁连山生态保护建设 

  省级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环境保护资金、农业和林业生态保护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等渠道,近三年累计安排88.37亿元,支持祁连山地区开展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2016年,在财政部的关心下,我省成功入围首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省份,落实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按照“南涵水源、中建绿洲、北拒风沙”的整体规划,系统性推进祁连山生态修复和治理。2017年,针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省级财政筹措13亿元,支持张掖、武威、金昌三市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加快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步伐。 

  下一步,甘肃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财政部的安排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做好财政支持农业生态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和生态化改造,不断提高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逐步加大对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效益更好发挥,稳步扩大耕地轮作休耕范围。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林业工程。扎实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争取扩大工程实施范围,切实将生态承载力弱、不适宜耕种的耕地退下来。统筹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保障重点林区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三是强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支持推进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积极争取扩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统筹安排林业资金,支持森林质量提升,全面推进国土绿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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